2020年广东省卫生监督所部门预算
来源:财务科 2020-02-26
目录
第一部分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是隶属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卫生执法具体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承担公共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下级及省内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受理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大案要案;承担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实施全省卫生监督人员的职业资格、岗位准入、考核和培训等有关规定;承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能,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党务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稽查科、科教信息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放射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医疗机构监督科、血液监督科、食品安全管理科、应急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单位:万元
表2
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单位:万元
注:表中功能分类科目,根据各部门实际预算编制情况编列。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单位:万元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单位:万元
表7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单位:万元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单位:万元
注: 无此类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886.41万元,比上年增加664.37万元;支出预算2,886.41万元,比上年增加664.37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2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7.14%,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6 万元,比上年减少2 万元,下降 2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该类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806.25万元, 比上年增加109.96万元,上升27.91%,主要原因是物业相关费用、培训费预算费用以及维修维护经费预算增加以及本年度预算统计口径改变。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692.6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549.01万元,专用设备122.84万元,家具用具20.79万元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5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专业设备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 “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