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 2016-04-06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对处置“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第二类疫苗管理工作,我委定于即日起至4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开展预防接种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
(二)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情况;
(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
(五)疾控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8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落实,以专项监督检查为契机,摸清底数,梳理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议。
(二)突出重点,做好日常监督。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预防接种监督工作列入2016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按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对接种单位、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法,加强沟通协调。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行立改,依法严肃查处。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建立违法线索移交机制。对在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我委沟通。
我委将于4月中旬组织督导组对全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4月18前将本地监督检查报告和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委监督处。
委监督处联系人:周建宏,联系电话:020-83770131,传真:020-83848400;邮箱:83824719@163.com。
委疾控处联系人:吴晓程,联系电话:020-83820678,传真:020-83810522;邮箱:wstjkc@126.com。
附件:1.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督检查表
2.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督检查汇总表
3.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