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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2-03-31

粤卫监函[2012]2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监督所(局)、佛山市顺德区卫生监督所:

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目标和任务,促进监督员培训工作规范化开展和科学化管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卫生部组织开发了《全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依托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开展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根据《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建设项目推广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稽便函〔201271号)通知要求,我省被列为项目推广省之一。现将推广工作相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广单位。

根据卫生厅意见,省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卫生监督局、罗湖区卫生监督所为项目推广单位。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本单位卫生监督员登录“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网址:http//xxbg.wsjd.gov.cn/nhis/index),通过“协同业务”模块进入“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在线网络学习,要求在推广期内每人在线培训学习不少于10学时,并利用平台课程资源举办一次在线培训班。

(二)各推广单位在网络培训平台录入本单位卫生监督员2012年线下培训情况,利用平台管理功能对培训情况进行管理。

(三)建立健全网络培训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网络培训管理模式。

三、时间安排

(一)推广准备阶段(20123月)。

各推广单位确定一名网络培训管理员,报省卫生监督所。

(二)推广试用阶段(20124-6月)。

按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卫生监督员对网络培训功能、课程资源、管理、服务等方面意见,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总结验收阶段(20127月)。

对网络培训组织与管理、课程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及基层开展推广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于2012725日前将推广总结报送省卫生监督所。

除以上确定的推广单位外,我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均可充分利用网络培训平台的资源开展培训工作。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我所科教信息科联系。

技术服务: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联系电话:010-84025209

培训管理:省所科教信息科,联系电话:020-3445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