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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省卫生监督所对深圳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来源:医疗机构监督科   2020-09-23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指导的通知》要求,为帮助基层查漏补缺,做好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检查迎检工作,9月13-14日,由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温国明同志及4名监督员组成第二调研指导组,对深圳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通过调研了解到,深圳市高度重视国家和省有关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文件精神,通过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培养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等,不断完善多元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保障了医疗安全和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本次调研按照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检查的要求,实地走访医疗机构6家,市级学会、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供水单位、酒店、生活美容场所、学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各1家。同时,在走访过程中亦对各类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近期较受关注的出生证发放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等,发现监管对象普遍存在档案资料未按照综合监管迎检材料的要求对照收集整理的问题,如缺少机构自查、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指导文件及监督文书等材料。此外,还有个别机构存在以下问题:如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以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不落实甚至不健全等;药店涉嫌销售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产品;生活美容场所涉嫌使用“三无”美容仪器;职业病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为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等。下一步,将继续指导督促各类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和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心、放心、舒心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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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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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出生证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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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