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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调查

××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案


来源:   2016-04-02

[案情介绍]

2015122,刘××来电投诉在××镇××村有一家棉签生产厂,冒用浙江某厂和××镇某塑胶制品厂的卫生许可证违规生产棉签,希望有关部门查处。2015123日,执法人员前往该棉签生产厂,该棉签生产厂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为“××市××制品加工店”,经营者姓名为黄××,该加工店不能出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执法人员对经营者黄××制作了《询问笔录》,黄××承认该加工店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棉签,经××省卫生计生委网站行政许可查询,未能查到该加工店的卫生许可信息,可以认定该加工店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店二、三楼的从业人员正从事棉签卷棉、包装工作,一、二楼仓库存放有棉签成品,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固定了相关证据,对现场收集到的“送货单”及标有天××、希××、正××的品名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材料作为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根据上述事实,某市卫生计生局对××加工店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的行为,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该案件已于201617日结案。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案件,笔者认为经卫生监督员紧密而全面的检查,该案件违法主体认定正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充分,违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自由裁量合理,案卷文书质量较好。

一、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全面且充分。在现场调查中,经过执法人员细致检查,收集了该加工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生产的棉签标签等相关书证。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店的经营者黄××做了询问调查,对该加工店涉嫌冒用浙江某厂卫生许可证的天××品名的棉签标签,其只能提供该棉签的原材料棉花提供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黄××承认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棉签。执法人员还搜集到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委托该加工店生产棉签的《委托书》及该加工店的棉签销售送货单、法人身份信息等资料并予以复印保存,对该加工店的生产车间及仓库进行检查并对其拍照进行证据固定。综上,本案有完整的证据链,全面地印证了××加工店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的违法事实。

二、该案适用法律正确,处罚裁量合适。该加工店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其3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经执法人员合议,参照《**市卫生计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4年版),属于违法程度一般的情形,故给予该加工店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思考建议]

一、违法主体认定问题。本案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店对外招牌和送货单上的名称均为××塑料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而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是××塑料制品加工店,组成形式为个体经营,两者存在明显区别,前者为法人,后者为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有不同。经执法人员多方证据查证,该加工店实际为个体工商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相对人有三种,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作为行政处罚相对人时,违法主体该如何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均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我国《民法通则》也将对个体工商户的规定列入其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四节中,这表明个体工商户只是公民的一种表现形式,实质上仍然是公民。本案中,执法人员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姓名为处罚对象,对黄××(××塑料制品加工店经营者)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依据《××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

二、对消毒产品的认定问题。《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根据卫生部制定的《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可以得知卫生棉棒、签、球均属于法定的其他的一次性卫生用品种类,但本案中所有产品标签说明书打的都是“棉棒”或“棉签”,对于普通棉棒、棉签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合议,认为该加工厂生产的棉棒、棉签产品标签上有些既有消字号,又有用于人体耳道等内容,也在商城流通,还有一个打了一次性卫生用品的标准GB15979,因此可以认定该加工店实际生产、经营的就是卫生棉签、棒,应该作为消毒产品,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管理,笔者建议对现行《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五、其他的一次性卫生用品”部分进行增补,并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管理。